规范广告道出消费者心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1:29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记者陈秀云通讯员薛振荣谢广芝报道

  本报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近日,市工商局暂停淄博三院莲池分院、淄博女子医院、山东省淄博卫生学校医院、淄博世纪长城医院、淄博红十字会博爱医院、淄博金盾医院、淄博友谊医院、淄博二五七门诊部的医疗广告发布,同时对这8家医疗单位发布的违法广告全部立案查处。

  2006年12月7日,上述8家医疗单位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媒体用较大版面发表“公开更正”,除表示将对违规行为做出深刻反省,坚决更正广告中出现的问题,还公开向社会承诺:“将以确切的疗效、真诚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并恳请社会予以监督”。

  “公开更正”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人认为,查处违法广告并让广告主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更正,公开向社会承认错误并作出承诺,这对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告发布者起到了极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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