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责任成为一种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1:29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记者陈秀云通讯员谢志文

  提起张店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周赤诚,全局的干部职工都会暗竖大拇指。别看他年龄不大,却已在工商战线摸、爬、滚、打了14个春秋,经他办过的案件难以计数,仅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40余起,是全局公认的“业务尖子”、“办案能手”。

  自1993年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毕业以来,他先是被分配到张店工商分局马尚工商所工作,一干就是3年。1996年3月,他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调到张店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之后,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牢记“公正”二字,做一名群众信得过的执法干部。

  通过周密的外围取证,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无懈可击的铁案,是周赤诚办案的重要法宝。1998年夏天,他查办谢某制售劣质化肥一案。由于在执法人员检查时,谢某已销毁了生产记录,只有一本销售记录。给办案人员客观认定谢某违法情节的轻重制造了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周赤诚率领其他同事不怕麻烦,在生产现场顶着炎炎烈日逐一核实,并把化肥样本逐一取样进行化验定性。3天后,当一组组详尽的数据摆在谢某面前时,他哑口无言,开始配合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

  走上消保科科长岗位后,周赤诚感到身上的担子重了许多。为了履行好这一职责,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2005年3月,张店区河庄村40余户农民播种的60余亩小麦出现了大片死亡现象。接到投诉10分钟后,周赤诚就带领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他们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一一拍照、摄像、录音和记录,在取得了充足的一手证据后,终于让涉嫌销售假劣种子的某农资经营部主动赔偿了受害农民损失和接受了处罚。

  长期在执法岗位上工作,周赤诚常常告诫自己:做一名称职的工商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奉公。他坚持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多年来,他共拒收当事人的现金和礼品2万余元,拒绝吃请不计其数。由于工作突出,2005年周赤诚被授予全省工商系统“优秀案件主办人”荣誉称号,2006年又被省局评为岗位能手,被市里评为“十佳行政执法人员”。

陈秀云 谢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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