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破产特困企业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1: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济南破产特困企业纳入医保

  医保给更多的人看病带来了方便。(资料片)

  本报济南1月5日讯济南市劳动保障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宣布今年要将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和特困企业一并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并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此项政策将惠及64户企业4.6万名职工。

  济南市规定,国有(集体)破产(含关闭和清算退出)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安置资金到位(能够以济南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基数一次性为其退休人员缴纳10年医疗保险费)的,一次性缴费参保;安置资金不到位,不能一次性缴费的,可采取分年度缴费的办法为退休人员缴费参保,待企业破产终结时再一次性缴清;市属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部分由市国企改革专项资金补足;区属已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采取分年度缴费办法参保,由所在区政府负责解决。

  特困企业按降低参保门槛,保基本、保住院、医疗保险先行运作的办法分类解决。对于

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缴费确有困难的特困企业,可先参加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费,其中,具备条件的可按照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2%的比例缴费参保,不具备条件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5.5%、4.5%或3.5%的比例缴费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不设个人账户,其职工(含退休人员)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标准分别为正常缴费人员标准的100%、90%和80%。对原已按“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企业困难欠缴医疗保险费的特困企业,可按原缴费比例,先缴纳医疗保险费。


记 者 杨飞越  通讯员 丁麟宏 刘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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