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庄老板捐款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1: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10年间,他把辛辛苦苦挣来的100多万元钱捐给了社会,而自己一家人却住在废弃的集装箱里……

  在青岛崂山区中韩街道,有一家经营特色羊汤的正德饭庄,每到饭点,食客盈门。记者曾问食客,为什么喜欢来这里吃饭,回答是:“羊肉汤正宗,关键是老板爱做善事,把钱给他,相当于自己献了爱心。”

  老板王明殿听了这样的回答开心一笑,他告诉记者:“2006年,我最开心的一件事,就是花3.6万救了两个孩子,这个钱,花得值!”

  2006年夏天,饭庄里一个姓田的服务员找到王明殿,央求他给老家沂水的同村邻居帮个忙,邻家女儿小雨在青岛打工,前两天进了拘留所,家人快急疯了,托王明殿去看看。王明殿自己没有权利去会面,请了位律师去了解情况。律师回来后第一句话就是:“老王,这个事也只有你能帮上忙。”

  原来,在青岛城阳一家水产品加工厂打工的小雨,因为小争执,拿起工作台上的刀子,把男同事小营捅成重伤,现在因为没钱治疗,情况很危险。律师告诉王明殿,如果老王能帮小雨先垫上医疗费,小雨就能减轻刑罚,这两个孩子都有救了。

  王明殿揣上钱,先买上营养品到医院看望了小营,又驱车赶到城阳区法院,把钱交给分管刑事案件的杜副院长。杜副院长感动地紧握住王明殿的手。

  8月28日,法院开庭宣判,小雨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王明殿经常念叨的一句话是:“只要三五万元钱,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样花钱才有意义。”10年间,他累计捐资百余万元助学助人。

  人物简介:

  王明殿,1955年生人,青岛崂山区中韩街道东韩社区居民,农民企业家。先后获得“感动青岛”十佳人物、青岛慈善奖、中华慈善事业突出奉献奖、中华慈善人物等荣誉。


本报记者 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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