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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将增设车辆超速侦测系统以减少交通事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4: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澳门一月五日电(记者黄鸿斌)澳门特区土地工务运输局今天说,继去年在四条交通要道安装超速侦测系统投入运作后,正计划于今年上半年陆续对六个地点增置超速侦测系统,务求进一步提醒驾驶者遵守交通规则,从而减少交通事故。 近些年来,澳门经济高速发展车辆明显增加,而道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大规模的改善,交通事故有增无减。原安装的超速侦测系统对驾驶者已产生一定警惕的作用,为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了更安全的道路环境。 运输局指出,因应本澳交通状况的变化,行政当局正设法透过不同的管道和措施改善道路的行车和行人环境。在交通安全推广方面,除会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外,亦根据实际环境需要而安装超速侦测系统,进一步提醒驾驶者注意交通安全。 安装系统的路段会设有提示牌,提示驾驶者已进入测速范围。倘若车辆超速行驶,系统会即时进行现场拍照,详细记录车辆的超速时间、超速地点、车牌号码及当时的行驶速度。系统会将超速资料传送到执罚部门,有关部门会根据资料对违规者进行检控。 根据澳门现行道路行车守则,车辆在设有车速限制的道路上行驶时,须依照相关道路的车速限制。若在不设车速限制的公共街道行驶,轻型电单车(50CC或以下)的最高速度为四十公里/每小时;重型电单车(50CC以上)和轻型车辆,其最高车速同样限制在六十公里/每小时;所有重型车辆(不论客车和货车)则不得超过五十公里/每小时;至于拖车就限制在三十公里/每小时。 据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款五百元至二千五百元;两年内录得两次超速者可被科处两倍罚款;两年内犯三次,被罚停牌一至六个月;五年内犯五次,则被罚停牌一至三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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