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人对就业歧视“集体无意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7:33 长江商报

  新闻回放

  不久前,北大、清华、中国社科院、政法大学等24名专家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公布了“就业歧视现状”的调查结果: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8%。该课题组项目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北京晨报》1月5日)

  甲方

  面对歧视“集体无意识”

  就业权利是个人争来而非靠恩赐

  当前,存在于就业领域内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健康等等歧视性现象,可谓大行其道。最可怕的是,诚如蔡定剑所说,从中我们看到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心理深度蔓延,不管是一些招聘者还是求职者,对于非常明显的歧视性现象,似乎都丧失了批判、自省、纠偏的能力,就业歧视的泛滥成灾与此关系甚重。

  现实中,很多招聘单位往往都白纸黑字地标明自己的招聘条件:“男性”、“35岁以下”、“本地户口”、“大学以上文凭”、“无传染性疾病”……乍一看,你会觉得很正常啊,招聘总得有个条件吧。可是错了,错就错在这个“乍一看”上,错就错在“自以为义”上。当今就业歧视现象日甚一日,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强势的招聘者裹挟着弱势应聘者的结果:招聘者制造了虚妄的门槛,而应聘者却把这个虚妄的门槛当成了“披沙拣金”的通行证。

  最可怕远不是强势者对弱势者的压迫,最可怕的是弱势者放弃了坚守,甚至把他们的规则内化为自己的规则,顺理成章地执行。

  是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了——赤裸裸的“自以为义”的就业歧视应彻底抛弃,而沉睡在“集体无意识”中的众多求职者应幡然醒悟,学会奋起捍卫自己的就业权利,须知,权利是一点点争来的,而不是靠谁恩赐的。

  张若渔(湖南长沙 高校教师)

  以权利意识消除“集体无意识”

  由于劳资双方的不对等,在遭遇就业歧视时,求职者大多选择默默接受,鲜有真正站出来与用人单位“较真”的。天津女孩张静,因相貌不佳,10年内求职千次,均遭拒绝,不得不接受整容;浙江大学某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考试,因在体检时被查出乙肝“小三阳”未被录取,恼怒中杀死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工作人员。当然,不管是张静还是周一超,二者在面对就业歧视时所采取的方式,既无助于维护自身权益,也不能为其他人作出榜样,不值得称道。

  那么,如何让社会大多数求职者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2003年6月,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名列第一,但体检报告显示其属乙肝患者,张先著由于体检结果不合格而不予录取。同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全国1.2亿乙肝患者就业的关注。2005年,人事部联合卫生部宣布正式实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首次明确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成为公务员”。

  以此为例,公民在遭遇就业歧视时,要敢于起来“打官司”,以部分人的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积累,最终唤起全民消除“集体无意识”。

  陈才(上海 职员)

  乙方

  国人并非“集体无意识”

  国人有意识但无作用

  其实,国人已充分认识到目前存在的各种就业歧视,否则“课题组”不可能在问卷中得出“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的调查结果。换言之,这个数字已经表明,国人对就业歧视的敏感度和意识力已达到相当的高度,而不是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或明或暗的就业歧视,即使没有对他们构成伤害,已经使他们意识到这些歧视所包含的不公因素。

  面对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国人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正式表达,或通过不去应聘这种无声的抗议,很多人已经开始实践“反歧视”之路。只不过,这些抗争本身尚没有产生足够的社会效果,还没有使得歧视者修正其歧视心态和歧视政策。甚至可以略带悲观地指出,国人面对就业歧视已经有意识但却无实际作用。

  建设开放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让所有公民都能无障碍地参与社会流动,而不是以身体缺陷、户籍身份、教育程度等限制性条件消灭其改善自身处境并为社会做贡献的愿望。但显而易见,能够提供公平参与准则的主体不应仅仅是有意识的“国人”,握有公共权力的机构,应该主动消除就业歧视的现行政策并逐渐净化产生就业歧视的社会环境。正如蔡教授所指出的,不仅是私企,甚至政府中也存在严重的歧视情况。这显然不仅仅是国人有意识就可以校正之的。

  任孟山(北京 报纸评论员)

  “就业歧视”怎怪“国人意识”?

  当专家发现“国人集体无意识”的时候,除了坐而论道,他们还为解决“就业歧视”做了些什么呢?

  “国人意识”仿佛是社会问题的万金油:垃圾桶“珍贵”的城市垃圾遍地你可以骂“国人素质”、监管部门对歧视制度视而不见你还可以骂“国人意识”……好比讲“人人都是责任人”,其逻辑依据是:既然“国人”都“无意识”、都是“责任人”,则不需要制度、规则、权力当事者等为之担责了。我想说的是:不仅在“就业歧视”这个问题上,国人的“被歧视自觉”很客观、很敏锐(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在相关事件中,“国人意识”都普遍地事实优先于“专家意识”或者“制度意识”:上书铁道部请教高价餐费的是普通“国人”;起诉银联查询费合理性的是普通“国人”……他们在利益博弈中尽管声音微小力量式微,但都传达了一个共同的“求公平”、“求正义”意识,诡异的是,在这些值得拷问的民生事件中,专家们却基本处于普遍失声的状态。

  也许,我们在“就业歧视”理论上的确比较后知后觉,但请专家不要低估了每个“国人”在任何被歧视事件中的痛觉。如果“国人意识”真能解就业歧视的“斯芬克斯”之谜,那么,建议给那些制度性、规则性歧视者做做鉴定:或者,他们只是不小心“无意识”歧视了我们而已——那么,也许85.5%或者更多的人就不需要在就业歧视面前那么义愤填膺了。

  邓海建(江苏南通 高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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