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立法彰显人文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7:41 大众网-大众日报

  为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政府须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医疗求助机制,同时确立了“公益补偿制度”,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如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受害人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1月4日《现代金报》)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加,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数量正在持续上升。由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不受自我控制,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而患者又不具备责任能力,导致受害者往往索赔无门。为保障他们和周围人群的合法权益,除了加强监护人监护之外,更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济投入、完善救助体系,杭州市率先为此立法,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精神病易复发、治疗开销大,以往大部分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或家属负担,因此,许多患者家属由于无力承担高额的费用,往往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或是简单地把精神病人关在家中,或是放任其流散在社会上。关在家中无疑不利于患者的治疗,放任其游走于闹市则难免会对社会的安全构成威胁。尤其是那些具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共安全。有调查资料显示,面对频频发生的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有64.7%的被调查者表现出恐慌的心态。

  从这种角度来看,“公益补偿制度”的提出堪称《条例》的一大亮点,这不仅意味着精神病患者伤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而且也意味着当其监护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政府将最终为之买单,由此避免了受害者无处索赔的尴尬。另外,如果说“公益补偿制度”侧重于伤人后补偿的话,建立健全医疗求助机制则明显有助于避免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公众的担忧,并不仅仅在于害怕遭受精神病患者伤害后得不到补偿,更在于担心类似的伤害会继续上演。无论是出于患者权益还是公共安全的考虑,由政府出面对那些无力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实施及时免费地治疗,都不失为化解矛盾,缓解公众担忧情绪的一剂“良方”。

  杭州市率先为精神病患者立法,不仅体现出了对精神病患者的一种人文关怀,同时也体现出了对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关怀,因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保障了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其实也就是保障了公众的安全,而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更是维护了受害者的应有权利。在为杭州市这种闪烁着人文关怀精神的举措叫好的同时,衷心希望类似的举措能够在更多的地区得到推广。关爱、救助精神病患者,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责任,同时更是全社会的一种责任,对精神病患者多一些关爱,整个社会公共安全也将因此而变得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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