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工资总额 两单位遭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1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昨(5)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了两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两单位因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和不签劳动合同,分别被处以10万余元和11.2万元的罚款。

  去年5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接到市民举报,某大学没与保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严重侵害了工作人员的权益。接到举报后,省劳动监察总队和社保稽查人员前往该大学调查取证查明属实。就该校未为外聘保卫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省劳动监察总队对该校处以了瞒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一倍即81954元的罚款;就未与外聘保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处以了20000元的罚款,两项罚款合计101954元。

  此外,去年6月,省劳动厅对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瞒报工资总额一案进行了调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该公司处以瞒报工资数额一倍即11.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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