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赃点要求弥补损失 无奈失主掏钱赎回自家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0:38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周洋)价值1700余元的三轮车被盗后,失主找到行窃者并追至“收赃点”,没想收车人拒不交出车子,失主只得用390元的“收购价”将车赎回。

  据家住汉西一村的肖女士介绍,去年12月25日,她回家后发现放在屋里的三轮车失窃,后有邻居向她透露,看见某街坊偷车。肖女士找到其家中,他当场承认偷车一事,但车子已被倒卖。

  今年1月2日,肖女士“押”着偷车人到复兴村找到卖车地点。肖女士称,因需车急用,她请求购车方归还,但对方却称车是花了390元买来的,必须用钱赎回。

  宗关派出所昨表示,已对此事立案侦查,购车者是否涉嫌收赃还在调查中。肖女士出钱“购赃”的行为不妥,市民若有类似情况,发现赃车后应立即与警方沟通。

  昨日,肖女士已将车子送到所里估价,警方承诺为其夺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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