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滥罚 基层所队长须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1: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近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意见》中要求,基层所队出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调查致辖区治安长期混乱、乱收滥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基层所队长要引咎辞职。

  基层所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将建立。《意见》规定,基层所队民警置房购车,民警配偶和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经营洗浴等娱乐场所、安保器材、警用器材,配偶和子女受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本人婚嫁等情况,要主动如实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如实向所属公安机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

  《意见》中还提出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对民警受到诬告、错告的,要及时澄清事实还民警以清白,要对诬告者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对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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