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判决取信于民赢得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1:58 法制日报

  本报济南1月5日电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符合民事司法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事司法理念,着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

  “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肖扬指出,民事审判工作要以不断提升的司法公正水平,为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保障。坚持司法公正,必须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效统一。

  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肖扬说,在当今许多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强、社会公众法律信仰不高、法官队伍“先天不足”的国情下,实体公正更不容忽视。人民法院要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实体公正。任何以实体公正为由排斥程序公正价值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任何以程序公正为由掩盖实体不公的裁判现象,必须予以有效遏制。“民事审判实践中,一些案件无正当原因审理期限较长的现象仍然存在。”肖扬特别强调说,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尽可能地明确从收案到结案各主要环节的工作期限,除健全落实承办人、合议庭的审限责任制外,还应明确领导审核、审判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对审限所应尽到的职责,确保案件能够在审限内审结,坚决杜绝人为因素的拖延。

  肖扬指出,坚持司法效率,必须注重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最大可能地降低当事人的讼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是民事审判工作处理好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关系的核心要求。“当前,对那些因重大、复杂原因确实无法在审限内审结的案件,尤其要注意不能匆忙下判,避免将矛盾由一审转移至二审或者再审,最终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浪费司法资源,增加综合诉讼成本。”肖扬说。

  在谈到树立司法权威时,肖扬坦言:“当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无限申诉、无限抗诉、无限再审的现象,已严重损害了既判力规则,违背了诉讼终局原则,对司法权威产生较大冲击。”

  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正确面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从中探寻制约司法权威树立和维护的各种因素,及时改正缺乏司法公正的生效裁判,让尽可能多的判决最终以其公正取信于民,赢得权威。

  据悉,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对申请民事案件再审制度进行修改,一方面将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将对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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