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缴纳个税增长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1:5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陈晶晶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成效明显,全国按30%至45%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了33.9%,而按5%至25%税率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则同比仅增长8.4%。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全国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保持增长,但增幅已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8个百分点,个别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甚至出现了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余万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个税法修订提高了工资薪金等三项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后,各级税务机关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大了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力度,保证个税收入增长。另外,2006年各级税务机关还加强了对非劳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并严格执行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要求进行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也已全面展开,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已为二千多万纳税人建立了明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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