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大法治人物与十佳监狱劳教民警评选落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1:58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晓光 谭利 近日,宁夏自治区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暨首届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表彰大会在宁夏人民会堂隆重召开。自治区领导马启智、刘丰富、李顺桃、韩有为、郑小明出席了表彰大会,并为全区“十大法治人物”和“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颁发了荣誉证书。

  固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马惠琴,吴忠市马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瑛,中共吴忠市委常委、同心县委书记叶旭,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峰涛,彭阳县人民法院草庙法庭法官高俊龙,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光,吴忠市东塔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马国军,西夏区北区地税局局长刘晨,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高翔,银川市公安局交通检测中心民警朗中卿被评选为全区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

  自治区女子监狱民警李荔兰,银川监狱民警张立祥、刘瑞宁,石嘴山监狱民警潘怀明,吴忠监狱民警陈建水,固原监狱民警汪希明,自治区女子监狱民警潘玉科,自治区女子劳教少年教养管理所民警马凤莲,自治区劳教所民警薛长军,自治区戒毒劳教所民警王洪祥被评选为全区首届“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是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的。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通过报纸、短信、网络投票,共收到“十大法治人物”选票148487票,“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选票42157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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