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看病减免7元诊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2:48 新闻晚报
□记者贺天宝

  晚报讯到社区就诊可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市医保局获悉,根据《本市市民社区就诊和定向转诊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从2月1日起至6月30日(过渡期)内,市民凭社保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即可减免7元诊查费。4月1日起,本市市民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一个区(县)内的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社区门诊和定向转诊诊查费减免的约定单位。7月1日起,需在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方可减免诊查费。

  试行办法规定,4月1日后,市民仍可至非约定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或直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但不享受规定的诊查费减免。市民如果没有与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定,仍可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但不享受诊查费减免。

  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市民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定向转诊单,在有效期内至定向转诊单所指定的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挂号,可享受一次由该接诊医疗机构给予的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50%的优惠。优惠项目包括挂号费和医生诊疗费,减免金额在门(急)诊医药费专用收据上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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