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醉驾一次扣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4:10 西部商报

  4月1日起醉驾一次扣12分

  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起实行,20%申领者须加试夜考

  -昨天,公安部公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按照该规定,驾照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20%申领者须加试夜考。

  据京华时报新京报报道中国公安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4种情况 一次扣12分

  规定要求在4种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要一次被扣12分。这些情形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此外,规定明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等情况不能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随机抽考 20%申领者加试夜考

  据了解,与此前相比,《规定》重点突出“科目三”,即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所有初次申领驾照者,必须考过“科目三”10道考题。实际路面驾驶考核内容达13项,学员既要能在马路车流中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会车,还要能安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车辆汇集、行人集中地区。此外,20%的申领者还要随机抽考夜间行驶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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