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车船税费广东全面缓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家车船税新规生效,实施细则待定

  本报讯继北京之后,广东省地税局也于昨天下午发出紧急通知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

  通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已于1月1日起实施,在征税范围、税额幅度、减免税规定等方面变化很大,广东将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具体征管办法,在此之前,各市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

  针对很多车主关心的《条例》规定从2007年开始,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问题,省地税局在通知中指出,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扣缴工作之前,各地也暂缓此项工作。

  昨天,广州市地税局也发布通告,自1月1日起,全市暂不受理2007年度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市内各代征点、各电子自助缴税点的相关业务也同时暂停;同时,车船免税手续暂时停止受理,待广东省制定具体办法后再行实施。(严丽梅林荔丹张莹)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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