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就业歧视需要政府开妙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0:21 红网

  85.5%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8%,国人对歧视集体无意识。近日,这项被多家媒体引用的调查数据受到广泛关注。由来自北大、清华、中国社科院、政法大学等24名专家组成了“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1月5日《北京晨报》)

  劳动是人们获得生活必需品的必要手段,从而让人体面地活着。回眸2006年,就业难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同时,就业歧视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一则则就业广告深深刺痛了求职者的心。35岁门槛成为企业用工的“铁律”、同工不同酬,地域、性别、长相、身高甚至生理等等设限,花样百出,有的地方政府招聘公务员也若隐若现夹杂着歧视的痕迹,部分企业更是明目张胆。从调查统计可以看出,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8%。调查结果还反映出国人对就业歧视的集体无意识。对此,我们必须找出结症,从而对症下药。

  就业歧视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劳动力的快速流动而形成,呈现阶段性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个私企业如雨后春笋崛起,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沿海城市。伴随着企业转制,企业自主权扩大,一些本地企业以语言不通、解决食宿困难为由,为外来民工设限,也是就业歧视的雏形。到九十年代中期,农民工报酬少、无需社会保障的先天优势,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就业歧视呈现低谷。尔后,随着社会保障机制的成熟,农民工的优势逐渐回落,尤其是近年来,大学生过剩、积累,使企业有充足的“理由”挑挑捡捡,企业用人随之苛刻。竞争加速了歧视的抬头,也使就业环境恶化。

  就业歧视并非孤立,而是由许多问题交织而成,背后隐藏着深层原因。首先,从企业本身看,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企业的责任与发展并没有形成正比,部分企业对慈善、救助等社会义务冷淡;照顾残疾人、弱势人群就业,尚未形成风气。然而,就业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是企业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责任,企业似乎领悟不深。就业形势的严峻,怂恿了某些企业唯我独尊,尤其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把用人当作提升企业形象、层次加以掩饰,从而以貌取人、以地取人等等手法人为设限成正当理由。除了一些服务行业,而大部分企业并非需要形象支撑。企业用人是寻求最大的利用价值,使利益最大化,而歧视性条规无助企业自身发展。

  从反歧视的环境看,首先,劳动法显得线条粗泛,操作上难以约束企业。尽管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措施,但效果不明显。其次,人们的反歧视意识只是刚刚起步,而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弱势,企业掌握着绝对选择权。选择权的不对称,求职者往往采取迁就、忍让,以至出现“跪地求职”等有伤人格的现象发生。尽管被歧视者呼声很高,却唤不醒某些企业的“善意”。至于维权,成本、程序的复杂,使人们更看好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尽管有一定的成效,但显然是软约束,是一贴温和的中药调理而已,去不了病根。

  就业环境是社会一面镜子,人们崇尚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求职者因某些“先天不足”而被拒之于门外,不仅剥夺了人的劳动权,更是心理上受到创伤。一个人到大学毕业,教育成本巨大,一旦遭受就业歧视,必然造成畸形心态,对社会失去信心,容易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要治理就业歧视,政府必须开“方子”给企业下“猛药”。政府必须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规范企业用人制度,以立法来加以解决,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其次,畅通投拆渠道,强化维权意识,采取激励机制,对企业违法行为必须处罚,对接纳弱势人群、残疾人的企业适当奖励;其三,各级政府要以身作则,指导督促企业,强化企业责任。小病不医成大病,现在已到了下“猛药”治理的时候了。

稿源:红网 作者:沈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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