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议:的哥归还失金后要求兑现3万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6: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位乘客不慎将19万元遗失在的士上,在悬赏3万元苦苦寻找几天后,的哥将失金归还,并要求失主必须兑现3万元悬赏奖金(1月6日《潇湘晨报》)。

  网友 IP:222.161.125.*

  还钱是诚信,兑现悬赏金也是诚信,如今缺的就是这个。应该信守承诺,兑现诚信!

  网友 IP:218.246.212.*

  这个的士司机在自己的车上拾到钱,从法律意义上说,如果不归还,是职务侵占;从人情上说,失主应该给小部分钱予以感谢。

  网友 IP:58.19.3.*

  应该受到奖励!各地法规都应该明确规定:拾金不昧者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网友 IP:218.22.36.*

  应当无条件悉数归还乘客钱财!出租车作为运输工具,乃司机为乘客服务的移动场所,妥善管理和归还顾客遗失的钱财是商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网友 IP:222.186.163.*

  作为的哥,不拿高尚,拿也应该;

  作为失主,履行承诺,不应反悔。

  网友 IP:218.18.183.*

  如果是丢在大街上,的哥捡到了我支持的哥。如果是丢在的士上,的哥属于不当得利。

  网友 IP:61.49.211.*

  捡到钱还了,的哥够意思!现金失而复得,失主赏金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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