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食品安全卫生隐患,质监部门要求——严禁回收食品 充当原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7:1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获悉,为了防止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我省质监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按照要求,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销毁食品时应当有2人以上在场并签字。

  发现企业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廖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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