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该不该建?规划局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8:2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成都鸿生花园小区一幢大楼建设问题,开发商和业主3年争论不休———

  ■本报记者张元忠实习生王柳5日,成都市青羊区同德社区异常热闹。这里正在对“鸿生花园”一栋大楼该不该建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据悉,规划局针对居民小区规划召开听证会,在全省尚属首次。

  规划方案按程序报批

  鸿生花园开发商成都鸿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公司)于1998年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当时的青羊区战旗村内修建鸿生花园项目。市规划管理局于1999年12月审查并同意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在方案中,项目共由3幢建筑组成,东、西两侧各为9-11层建筑,中偏北位置为18层建筑。随后,鸿生公司修建了东、西两幢建筑和相应配套设施,并在2002年通过验收。但中偏北位置建筑的修建却没有这么顺利,从2004年开始,小区内的住户就不同意在小区内修建这一建筑,3年来规划局也一直在协调,但各方未能达成共识。

  双方分歧在于建筑面积

  对中偏北这一建筑的争议,分歧主要在于该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上。

  住户们认为,1999年市规划局批准的该小区的总平面图上,该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为63106平方米,已通过规划验收的东、西两幢建筑的住宅和商业总建筑面积为52379.18平方米,相应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2880平方米。而中偏北的18层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如果按这个规模修,将超出规划批准的小区建筑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住户们不能接受,因此要求中偏北的楼房建筑面积缩小。

  尊重民情民意依法办事

  为求得问题的圆满解决,成都市规划局举行了这次听证会。针对“这幢大楼该不该修?要修又该修多大面积”这一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开发商表示,中偏北位置的18层建筑属于合法建设,应发放许可证。业主代表则认为,按照当初售房宣传资料上的数字,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来修建房子,这栋楼不该修。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他们将会认真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权衡各方利益,做出许可决定。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工程师曹珠朵认为,规划局公开听取开发商和业主代表意见,是行政执法部门尊重民情民意,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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