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与戒毒中心签合同做农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9:26 南方日报

  广东戒毒康复新模式引来司法部及全国同行关注

  瘾君子与戒毒中心签合同做农夫

  本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刘洪群冯党生)昨日,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部劳教局局长李如林在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副厅长何铭清的陪同下,与来自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教局长、专管戒毒康复的劳教警察等参观了佛山市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学习和借鉴该中心的建设经验。

  戒毒人员

  “在这里戒毒有成就感”

  “家里人和亲戚朋友都不会再信任我,只许我身带少许的零钱,怕我一有多余的钱就去买毒品。”来自东莞市某镇的伟忠(化名)对笔者说,自己所在的村里不用干活也有分红,富足的日子百无聊赖,为寻求更刺激的“享受”而染上毒瘾,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身体每况愈下,被家人多次送自愿戒毒,被公安送强制戒毒三次、劳教戒毒两次;当年同自己一起吸毒的同村的五名“老朋”,已有3人因吸毒身亡,一人染上艾滋病。

  “我不想死!我还要去北京看2008奥运会。”伟忠红着眼圈告诉笔者。为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到明年去北京看奥运会的钱。伟忠在前不久获得戒毒劳教解教后,选择了三水戒毒康复中心。“这里生活有规律,来去自由,每星期都有心理辅导和不同内容的拒毒教育,劳动有报酬,自己有成就感,更主要的是能远离道友。”

  “老婆要我来的。”来自广东粤西地区的振华(化名)笑着对记者说,他是去年最后一天从劳教所解教出来的,当时来接他的妻子听说有戒毒康复的新模式,便到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察看,当即拍板让解去毒瘾的丈夫到该中心,并与中心签了一年的合同。振华在元旦与80多岁的母亲欢聚3天后,4号就到中心报道。“自己回家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家里人又不放心,总怕我再复吸。”振华说,希望通过一年的努力,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的工资孝敬母亲,改变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坏形象。

  劳教局负责人

  明年可安置3000人康复

  广东省劳教局政委向和启告诉笔者,三水戒毒康复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是根据司法部《关于依托劳教场所建立戒毒康复中心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省市实施的全国试点单位之一,规划在2008年底前建成一个可安置3000人的康复和就业的戒毒康复场所。

  向和启说,广东目前在册的吸毒人数达十几万之多,禁毒工作必须从减少瘾君子复吸等方面入手。戒毒康复中心是戒毒康复的一种新模式,主要接收安置对象是劳教戒毒期满后,自愿留在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接受戒毒康复和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以及社会上其他自愿到戒毒康复中心接受戒毒康复人员等。

  通过利用劳教戒毒场所内100%戒断率的成功经验,在心理健康教育、行为矫正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多种教育方式,增强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毒品的意识和信心,学会拒毒防毒的技巧。

  此外,中心还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建立花卉种植基地和鸡、鸭、鹅、鱼养殖基地,开发粮油加工业,开设综合性超市,成立生活日用商品服务公司等;这些项目能使戒毒康复人员在劳动中得到锻炼,学会一技之长,提高谋生技能。戒毒康复人员还按照《劳动法》签署劳动合同,并获得按国家标准发放的劳动报酬。

  图:

  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右2)在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右1)的陪同下,与戒毒康复人员交谈。

  陈球洪群冯党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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