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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4年5月联合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以防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该标准被业界称为“禁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