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难道非要领导事必躬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0:13 红网

  在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的亲自过问下,1月5日,在深圳平湖镇外资企业打工的李建和他的35名工友,领到了被企业拖欠的工资和补偿金。此前,李建和他的工友就企业欠薪等提请仲裁机构和法院判决,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只好在领导接访日上向市领导求助。(1月7日《中国青年报》)

  相信人们耳闻目睹过太多的企业拖欠劳务工事件,也耳闻目睹了不少劳务工求助上级部门领导得以讨回薪酬的事情。但是,正是这些越来越多非要靠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才立马解决问题的现象发生,才让人们禁不住一次次心生疑问:难道逢事非要领导亲自过问不可?

  非要领导事必躬亲首先是对相关部门制度执行不力的反讽。许多的事情,如果不折不扣地按制度执行,本来完全可以自行在本部门解决好。但是,一些公职人员之所以敢于推来拖去,敷衍塞责,非要层层推到主要领导那里拍板,料想制度也只不过停留在墙壁上、纸面上、口头上的玩偶,还没有真正从制度上做到权责分明,落实、监督、惩治有力。试想,如果大事小事非要领导亲自过问方可解决,设置恁多的部门何用?

  其次,非要领导事必躬亲也暴露出在一些制度设置上还缺乏畅达协调完善的运行程序。像劳务工维权,在经过了仲裁、法院宣判一系列程序后,在历经了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的付出后,李建们仍然拿不到本应属于他们的工资。解决这种过高的维权成本既需要执法人员提升素质,更期待于通过制度设置建立相关部门联署办公机制。因为面对一些单一部门解决不了的事情,只有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才能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用工争执,非常有必要明确一内外协调有力的部门牵头为劳资双方维权。

  领导事必躬亲不可还反映出一些公职人员的媚权意识。不是敬畏制度,凡事由制度说了算,而是敬畏权力,由领导定夺一切。这种权力依赖时间一长容易形成“懒政”思维,工作得过且过,不是主动找事干,而是非要等着领导吩咐才遵照执行。这同时也反映出一些人对少数部门领导集权管理的无奈。

  在完善的政务制度运行中,应当是公职人员人人岗位明晰,权责分明,部门间上下互动、左右联动,从而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链条。我们希望,不再看到类似非要领导事必躬亲才立马解决问题的新闻,我们期待,职能部门真正能够在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上着力,并进而为群众更好地服务。

稿源:红网 作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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