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先执行后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1: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7日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上获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大大减轻了当事人打官司的费用,但法院的诉讼收费减少许多,基层法院将会减少约50%的收费。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指出,新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六个规定:一是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二是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三是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部分另行收费的起点从一万元调整为二十万元,低于该起点的不再另收费;四是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五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六是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记者 高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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