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1:3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4日举行。

  据悉,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都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对在《暂行规定》发布(2000年12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者,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已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者,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欲报考者可于1月5日至15日间登录“石家庄人事信息网”(www.sjzrsj.gov.cn)报名。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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