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成果冻抽查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2: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质坚)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果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在抽查的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色字体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对于凝胶果冻规格的要求是,杯形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的内容物长度不小于6厘米,异形果冻净含量不小于30克。质监专家介绍,本次抽查安全警示语标示和规格全部符合要求,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和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其中有1种产品每公斤含有2.4g甜蜜素,是标准限量值的3.7倍。还有1种产品检出糖精钠。

  此外,部分产品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要求。可溶性固形物是指食品中的含糖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15%。抽查中有部分产品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仅为1%。

  据介绍,此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广东省潮安县易胜工贸公司生产的易胜牌果冻棒(批次为20060602)、浙江省义乌市善云郎食品厂生产的甜娃牌果冻(批次为20060522)、福建龙海市辉达食品厂生产的和利兴牌七彩果冻青苹果果冻(批次为20060512)以及福建泉州市祥和食品公司生产的雅思嘉牌花间恋语热恋蜜桃果冻(批次为20060711)。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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