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原院长系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8:47 西部商报

  兰大二院受贿窝案 追踪

  据检察日报报道目前,“甘肃商业贿赂第一案”几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到法院,等待判决。从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与反贪干警的交流中,记者了解到该案的一些幕后新闻。

  2006年8月28日,对兰大二院院长孙正义、党委书记丁桂荣(均为副厅级)来说,都是难忘的一天。

  这天下午6时左右,一名戴金丝眼镜,长相斯文的中年人提着一个黑色提包,走进了甘肃省检察院反贪局,说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当他打开提包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吃了一惊……里面装满了成捆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不多不少刚好100万元。此人正是兰大二院院长孙正义。同一天中午,在兰州的一家银行里,兰大二院党委书记丁桂荣指使家人将35万元人民币以他人的名义存进银行。

  为何同一天,同一单位的两位领导一个带钱到检察院自首,一个却跑到银行存钱?

  原来,2006年8月初,得知省检察院传唤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马罡后,孙正义就慌了,他猜测一定是基建上出了问题。当省检察院进而又传唤建筑公司的张某后,他更加惶恐。特别是当2006年8月27日下午,兰州大学外事处来人收走他的护照后,他更是如坐针毡。思前想后,他决定还是投案自首。而丁桂荣虽也紧张,但仍抱有侥幸心理,企图把受贿的钱以别人名义存到银行里,逃避法律追究。后来的事实证明,她是枉费心机。

  甘肃省检察院很快查清了孙正义、丁桂荣及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部长袁赞弟、财务中心主任安曙光、基建工程部工程师姜健、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马罡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

  反贪办案人员举例说明了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贪婪。

  从兰大二院的基建项目招投标开始,兰州某建筑公司为了顺利中标,就开始给孙正义等人行贿。等开始施工建设时,从工地一线负责具体监督的工程师姜健,到负责在工程进度表上审核的马罡,再到负责签字的袁赞弟,然后到负责付工程款的安曙光,最后到最关键的人物孙正义,建筑公司每个环节都要行贿,少则5万、10万,多则几百万元。

  “不给钱,什么都办不顺,给了钱,什么事情都好办。”这是接受讯问期间,建筑公司经理张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经查,兰大二院受贿窝案的6名当事人总共接受张某所送现金1493万余元。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