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之后掉头碾轧马英豪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8:4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竞 通讯员曹天健 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本田轿车撞倒一行人后返回碾轧致行人死亡的案件,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06年12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人马英豪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1月5日上午,公开宣判并对马英豪执行死刑。

  2005年12月27日晚,马英豪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驾黑色本田轿车撞倒一行人后又掉头返回碾轧致死该行人,被控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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