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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发展中的“天平”与“尺蠖”(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04 国际在线
“支坝派”与“反坝派” 另一方面,反坝派抵制怒江开发的理由即便都成立,问题在于这些理由也同样适用于、往往是更适用于其他河流,尤其是邻近怒江正在大上水电的澜沧江等西南诸河。 众所周知,在水电开发问题上如今无论国内还是国际都存在着很大争论。一般地说环境保护主义者是“反坝派”,而水电开发商和管理当局是“支坝派”。但实际上,一个国家的现实政策不应该也不可能只按某一派的意识形态来制定。不仅经济的发展需要合理地增加能源供应,而且水电虽然不能完全按“支坝派”的说法认为是“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但至少与化石燃料乃至核裂变相比,其清洁性和可再生性还是相对高得多2。过多依靠火电核电只能加剧环境负担。而其他可再生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又费用高昂无法大规模应用。因此只要能源增产无法避免,人们就不能不进行“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完全放弃水电是不现实的,而且也不应该。但环保主义者对水电开发环境代价的控制作用也功不可没,作为对“水电利益集团”的一种民间制约力量它更是不可或缺。在消灭水电不可行的情况下,它的实际功能应当是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把水电开发的环境代价与人道代价尽可能地压低。 然而我们看到,反坝派指出的水电开发的一切弊病,包括国外反坝派强调的环境弊病和作为我国国情特别尖锐的淹没、移民问题,在怒江以外的地区都远比怒江为甚。以与怒江相邻的澜沧江开发为例,仅如今在建的小湾电站一个工程,1994年初定移民就达32737人,实际可能要移民6万以上。怒江全部规划梯级的移民总数都没有这么多。平心而论,在各大江河中澜沧江的水电开发条件就算很不错了,其他地方就更不待言。澜沧江开发中的某些工程据说曾因压低移民补偿费而成为水电行内工程经济效益最好的“先进典型”,这成为反对怒江上马者常提的恶例。对这一恶例的批评本来很可能会为怒江未来的移民争取更好的权益。但是怒江开发搁置后澜沧江开发加速了,而从网上可以看到:那些“先进典型”的经验还在后续工程中宣传、推广,只不过是从移民很少的怒江移到了移民更多的地方。 换言之,从全局看,哪怕仅仅基于环保与人文的立场,只要水电无法放弃,其开发代价最小的地方恐怕就是怒江。如今怒江梯级开发在抗议声中被搁置了,但全国乃至云南的水电开发步伐并没有放慢,只是投资目标转向了环境代价更大、单位千瓦移民更多、移民政策也更苛刻的澜沧江、金沙江和其他地方。这对于反坝派的目标而言,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呢? 以上反思并不是怀疑怒江事件中公民参与的正面意义。恰恰相反,问题可能在于仅有这样的参与还远远不足。我们没有一种机制可以调节重大公共决策中的各种诉求,而只能依靠一些偶然条件进行“小概率博弈”。这就导致实际开发代价较小但具备某些偶然条件如怒江者可以改变公共决策,而这种代价却以明显放大的方式转移到了不具备这些“偶然条件”的地方。 环保与发展中的“天平”与“尺蠖” 这些年来,相对于其他众多敏感问题而言,在环保问题上的言路是比较开放的。国外关于大坝的负面评价被大量介绍到国内,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在治水问题上反坝主义代表着时代“主流”。而反坝主义的对立面则争辩说它只是“支流”。其实这就与政治经济领域“左”和“右”、“自由市场”和“福利国家”谁是“主流”一样,因时因地因事而异并往往易位。关键问题不在于谁是“主流”,而在于两者是构成互补的“天平效应”呢,还是构成糟糕的“尺蠖效应”。前者在“天平”的摇摆中自由与福利都得以轮番进步,后者却在“反自由而福利不兴,废福利而自由愈损”的循环中陷入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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