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与发展中的“天平”与“尺蠖”(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04 国际在线

  如此“吵吵嚷嚷”有时的确显得筑室道谋、缺乏“效率”,但它可以保证“发展主义”和“环保主义”都不至于异化,公共决策能够最大程度地符合公共利益。在近两个世纪的水利开发史上虽然很多工程也有争议,但他们从未出现过类似三门峡人祸、昔阳调水、板桥-石漫滩溃坝这样的大问题。美国的反坝运动几乎与造坝运动同兴,并非近年才有,但它在制衡开发商、促进环保公益的同时没有挡住过任何真正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经过公开辩论、听证与投票等各种程序,美国的支坝派在赫齐赫齐峡谷工程、格伦坝工程等问题上赢了反坝派,而反坝派在回声谷、大理石谷等案例中赢了支坝派,没有什么哪一派被独尊为“主流”、“支流”必须让路的事。而且各方常有成功的妥协,例如当年反坝派在成功阻止了回声谷工程后,又同意兴建格伦坝工程以解决现实发展的急需。事实证明,这些妥协一般都能使开发效率尽量高、环境代价尽量小。在用水用电问题上的各州矛盾、各产业矛盾也是如此。西部旱区的科罗拉多河诸枢纽都是大电站兼大水源。有关各州都成立科罗拉多河委员会,对发电用水、农业用水、河沿各州水量分配进行统筹安排。而相对丰水的哥伦比亚河流,则由陆军工程师兵团及垦务局分别提出开发规划,并提交国会讨论,规划定型后每过一段时期都要进行调整。各环保组织也介入这些过程,以利于河流的环境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治水模式应该反思

  相形之下,我国理论上据说是便于统筹全局的集权体制反而显得没有章法。在三门峡问题上河南与陕西其实几十年来矛盾极大,但双方只限于官场斗法而从不公开讨论。像“大西线”这样引起广泛关注的设想由非专业人士提出后极力上纲上线寻求高层政治支持,水利专业界却没有(不屑于?)象样的回应。与支坝体制相应地,我国的反坝人士或许是由于缺乏活动空间,因而往往是“逮着机会就反”,而不是挑环境代价最大的反。并且其重点往往是从绿色意识形态出发,而不是从当地村民和库区移民的权益出发。与之对立的支坝派同样如此——确切地说是更加如此。

  事实上,人们听到反坝派要求“为人类”维持怒江现状,支坝派要求“为国家”开发水电资源,却很少听到与怒江共命运、直接承担利害的当地住民的声音。他们有义务为“环保”而坐困穷山吗?他们有义务为“发展”而无条件离乡背井吗?反坝、支坝的双方都说对方的主张对山民不利,那么山民自己怎么看?他们委托双方中的哪一方决定自己的命运了吗?而作为最弱势群体的他们一旦发出自己的声音,又常面临更大的风险,正如近年在瀑布沟、虎跳峡等地发生的那样。原因很简单:有权有势者收拾他们,要比收拾在国内外拥有广泛影响的反坝派容易得多!

  因此,建立现代、文明的技术性重大公共决策机制非常重要。从历史上看,我国虽被一些人称为自古以来的“治水社会”,在近年来的治水论争中还有人(如“大西线”的一些论者)主张发扬那种历史悠久的集权传统以光大治水文明。但是“治水社会”之说真能反映我国的文明史吗?传统专制真有一些人渲染的那种治水功效吗?对于现代治水机制的建立,历史能给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将继续讨论。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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