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为何封杀国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14 武汉晚报

  ——江西高速公路数千万元路面设备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调查

  今年1月将举行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约300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此次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路面设备必须是“洋品牌”。仅仅是追求高质量吗

   去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要采购若干设备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其中多种设备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负责组织此次采购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务处处长陈雪飞介绍,本次设备采购完全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质优价低者中标。之所以大范围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主要原因是国产自主品牌虽然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过关,远不如国外品牌设备质量相对稳定可靠。

  业内人士心知肚明

  在路面设备招投标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一些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感到无奈和困惑。他们表示,将“国外品牌”作为招标书中的硬性指标,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一些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的国内厂商反映,江西此次政府采购所称的“国际知名品牌”概念模糊,容易出现人为的操纵,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有些招标条款已露出了“马脚”,比如能够满足“国内投资组装”这一条款的,全国只有一到两家,江西的开标结果甚至可以“精确预测”。招标违反政府采购法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除非“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或者“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例外。业内人士指出,显然,在江西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养护设备不属于例外的范畴。

  该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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