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警方制定26条铁规约束警察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22 兰州晨报

  侵害群众利益将被开除

  本报讯(记者刘志广)永登县公安局日前拟定《二十六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为全体民警划定了警戒线和“高压线”:侵害群众利益将被开除出公安队伍。

  《规定》中有很多条款是出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如:严禁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索取他人钱物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品馈赠、宴请;严禁对案件降格处理,办关系案、人情案,对案件久拖不决或推诿搪塞;严禁在群众求助、办事、反映情况、报案等工作中出现作风粗暴、态度冷漠、生硬、蛮横等行为,接到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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