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为还债浪荡子绑架8岁幼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43 兰州晨报

  

【附图】为还债浪荡子绑架8岁幼女

  本报资料图片

  灵台警方一小时破案救人

  检方近日提起公诉

  本报平凉讯(记者袁瑛)犯罪嫌疑人李小龙因强行霸占农妇并绑架其8岁小女儿勒索钱财,1月5日,灵台县检察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8岁女童突遭绑架

  2006年5月19日下午5时10分,正在料理饭馆生意的灵台县独店镇瓦玉村农妇杨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用生硬的口气说:“你的小女儿在我手里,限你在一小时内筹赎金1万元,不许报警,否则我让你今生难见女儿……”杨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匆忙赶到距自己饭馆不远的村小学打听得知,半小时前有人用面包车将8岁的小女儿接走了,杨女士顿时犹如五雷轰顶,半晌没回过神来。

  是报警还是给绑匪筹钱?就在她一筹莫展之际,绑匪又接连两次打来威胁电话,扬言他已准备好了5斤硫酸,如果杨某不听从他的安排,他就采取最残忍的手段报复其女儿。杨某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出击神速破案

  接到报警后,灵台县公安局立即分析案情,初步断定绑匪能从学校诱骗出孩子,肯定是熟人作案。警方从杨某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以前在自己饭馆就餐时认识的李小龙前一天曾两次上门借钱被她回绝。附近群众反映,案发一小时前,李小龙曾在村子附近转悠。综合分析认定,李小龙有重大作案嫌疑,寻找李小龙的下落成为侦破此案的关键。

  民警依据电话号码显示,绑匪已由灵台县城转移到南部山区乡镇,如不及时采取行动,歹徒很有可能沿山路窜入陕西境内。于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刑警大队7名侦查员乔装打扮后对新开乡街道内的出租房和旅店逐一清查,并对街头巷尾装有公用电话的大小铺面秘密监视。2006年5月19日下午6时许,绑匪又一次给杨某打来电话询问赎金筹齐了没有。为了稳住绑匪,尽量拖延时间,杨某按照民警的示意,和女儿通了电话,告诉绑匪钱已基本凑够,当问及在哪里交款时,狡猾的绑匪挂断了电话。抓捕组民警依据显示的电话号码确定方位,在绑匪正欲带人质再次转移地点时,将其擒获,同时,小女孩也被安全解救。此时,距接案仅1小时。

  绑匪曾经霸占农妇

  经连夜突审查明,26岁的犯罪嫌疑人李小龙,属灵台县独店镇龙翻头村人,初中还未毕业就浪迹社会,他先后在陕西渭南、山东青岛和新疆等地打工。2004年春节回家曾在瓦玉村杨某经营的饭店吃饭时欠下了几十元钱后再未露面。2005年打工回家,遇见杨某索要饭钱,他还账后便死皮赖脸地吃在杨某饭店,住在杨某二楼旅店。在此期间,为了满足个人欲望,他还霸占了杨某,并威胁杨某不许与其他人交往,杨某敢怒而不敢言。2006年5月17日,李小龙在身无分文时,又遇见以前债主索债。眼看债主限定的时间已到,他只好在杨某处借钱,两次均遭到杨某的回绝。对此,李小龙怀恨在心,于是便制造了绑架人质索要钱财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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