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举办首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1:3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推进和谐青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老龄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2007年举办青海省首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

  通知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形成人人讲和谐、人人促和谐的局面。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此次活动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九次全委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八荣八耻”时代要求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和谐青海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

  通知要求,此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均可参选: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尊重理解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通知强调,全省首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九次全委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负起责任,把组织这一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办法,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使广大老年人在活动中得到实惠,使活动收到实效。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蔚成风气,推动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作者:青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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