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4:58 新民晚报

  本报讯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解放日报、文汇报今天全文刊登。

  《意见》提出了上海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四)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五)着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六)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社会管理新路子。

  (七)着力加强社会团结和睦,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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