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禁用抗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5:0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结束公示,将于年初公布。记者走访多家商场、超市发现,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新规的现象比比皆是。依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新政出台后,国内化妆品将迎来一次改头换面的大换血。

  按照规定,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将不得出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化妆品标签的禁用字眼应定期更新,以保证化妆品更名不会继续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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