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适当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0:00 东南早报

  “2006年,我们秉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信念,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做到‘知民忧、解民困、为民乐’,做到了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民政人的身影。”泉州市民政局丁金碧局长说。

  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过去的一年,民政部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丁金碧介绍说,他们始终把保障工作置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做到与各种保障网“无缝衔接”,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作用。

  比如救灾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去年受强台风及持续强降雨的影响,全市共有145万人次受灾,房屋倒塌8728间,直接经济损失14.2亿元。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灾区下拨资金3220多万元。目前需恢复重建的1576户倒房户已全部动工兴建。

  城乡低保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泉州市率先在城乡同时实施低保制度。目前,全市享受低保的城市居民达10049户24779人,农村居民达40823户86115人,全年发放保障金7500多万元。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已经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低保体系。

  2006年,对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降低门槛,扩大救助面,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办法。目前泉州11个县(市、区)全部实施了医疗救助制度,走在全省的前列。去年全市共救助了44746人次,发放救助金243.19万元。

  泉州市还在全省首创了“五老”人员安居工程。除了对“五老”人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和将特困“五老”人员纳入低保外,还对无依无靠、重病或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8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再给予500元高龄补贴。

  今年将再提城市低保标准

  丁金碧透露,泉州将争取在两年内全部解决无住房五保老人住房问题。泉州市现有五保对象9534人,目前全市37家敬老院,入住率只有27.8%,大多数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而选择分散居住的方式,即借用亲友条件简陋的旧房屋,居住条件差,存在隐患,每逢灾情都需紧急转移。由于历史原因,五保老人养老事业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全市还有部分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无住房。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农村分散供养的首批250户无居住房五保老人安居工程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每户补助2万元,为五保老人解决住房问题。

  2007年还将适当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控制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左右),全面提高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即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施保的办法,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特别是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以及单亲家庭等几种对象,适当增加补助金额,提高低保金使用的科学性。同时,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均收入增长水平,逐步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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