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还未建成百余米电缆就被盗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1:35 石狮日报

  本报讯“我们这里的电缆被人割走了。”昨日,灵秀镇港塘村一村民向市电力公司举报。电力公司当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向灵秀派出所报案。

  百余米长电缆遭割

  在灵秀港塘一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里,已安装在建筑物上并已通电的电缆却被“剖腹”落于地上。在现场留下的只有电缆的空壳,电表箱下细小的电线只剩下与电表连接的一小段。“他们肯定是剪断电缆后又在现场剥出电缆里的铜线。”市电力公司李先生气愤地说。据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测算,被割走的电缆共有100余米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多元。

  记者观察发现,电缆的外壳厚度达2毫米,而且电缆已接通电源,剪断电缆并在现场作案,不法分子竟能冒这么大的险并长时间滞留现场,如此大胆令人咋舌。

  连续两天电缆失窃

  “我都没料到他们竟会选在晚上十点多来割电缆。”一负责看管工地的大爷说。4日晚十时许,看守工地的大爷到屋外巡逻。“奇怪,好好的电缆怎么就坠落下来了。”大爷边说边走到一栋建好的房子楼下,“那时我看到整条电缆全都掉在地上,而且工地上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一个破梯子。”

  案发后,大爷急忙向户主反映情况。还没等户主告知电力公司,第二天晚上不法分子又再次作案。6日清晨,大爷发现本来被剪断只剩两米来长的两根电缆又不见踪影了。更令他不解的是,一间本来锁得好好的房子的铁门竟开着,但铁锁却没损坏。

  保护电缆人人有责

  据了解,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电力公司的电缆已遭劫多次。“这些偷电缆的人技术简直比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还高。”电力公司李先生说,电缆被割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给市民带来不便,但市民每次都是停电了才知道电缆被盗了。在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保护电力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市民发现有偷盗、销售电力设施的不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电力公司同时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加大力度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记者林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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