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学员增加夜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1: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8日讯8日,记者从济南市车辆管理所获悉,2006年12月20日,公安部颁发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驾驶证考试内容、交通违法记分办法、增驾车型限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新的规定,新《规定》将于今年的4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部分学员将增考

  低能见度行驶

  新《规定》将原科目二内容(电子桩考)与原科目三的场内道路驾驶合并成为新规定的科目二,现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增加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另外,新《规定》将原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部分进一步细化,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了直线行驶、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及夜间驾驶等内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客运4小时未休息

  一次扣6分

  新《规定》对交通违法记分办法也做了修改。一次记分为12分的行为由原来的七项减少了四项,保留原《规定》的三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原来记6分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行为记分为12分。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的,记6分;另外记6分还新增两条关于机动车号牌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杨 磊 郭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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