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产子 高龄产妇告门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4:08 北京晨报

  四次就诊无人告知怀孕

  晨报讯(记者 武新)46岁的满女士身体不适,接连去了4家药店和门诊看病均未查出症结所在,而几个月后满女士竟产下一子。于是,满女士将4家门诊告上了法庭。昨天,西城区法院宣判,认定4起案件的被告均不构成侵权。

  2006年4月,46岁的满女士向宣武区法院递交诉状称,2004年3月,她的身体出现心慌、闭经等症状,为此她就诊于北京鹤年堂医药公司中医门诊部,接诊的刘大夫认为这些症状属于更年期反应,给她开出中药进行治疗。之后,满女士又到西城百万中医门诊部、金象药店、同仁堂药店等处就诊,都得到了差不多的答案。但2004年11月1日,满女士来到广安门中医院就诊时被发现已有足月身孕,3天后剖腹产下一子。满女士认为,因为4家药店和门诊的中医诊断错误,导致她失去了终止妊娠的机会,故要求对方赔偿各种损失4.2万余元。

  西城区法院判决认为,满女士作为育龄期的女性,并曾经历过生育过程,应该具备检查是否怀孕的就医方式常识,但满女士就诊时所诉病症涉及的是身体不适,被告根据其病症进行诊断并开具处方,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未造成损害后果。满女士生育与被告的诊疗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被告的医疗行为不构成侵权。法庭宣判后,原告表示将上诉。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