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群众述职,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4:27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省公安厅近日要求,在全省试行派出所所长年底向辖区群众述职制度。这是落实基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责任的务实之举,值得其他基层部门效法。

  长期以来,各级机关部门年底述职已形成惯例。不过多数时候,述的是机关干部,听的是上级领导或者内部员工,一般群众没有参与渠道,对述职难以产生影响。不仅服务对象纳闷,恐怕连述职人员也嘀咕:我们述职究竟要不要对群众负责?责任一旦成为疑问,为群众服务就容易流于形式和表面。

  述职制度是落实责任的制度。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向谁述职直接体现的就是对谁负责任。只向上级不向下级述职,容易给人们造成错觉,似乎只要对上负责,无须对下负责,这明显有悖于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利于各项工作开展。派出所长向辖区群众述职,不仅要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陈述,还要听取老百姓对民警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述职听群众意见、受群众监督、对群众负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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