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4: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谈洁实习生李海燕) 省教育考试院昨公布了《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今年我省艺术类统考科目由4个变为两个,部分艺术类院校今年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省统考3月中下旬进行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科目为音乐类和美术类,往年统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和表演类专业改由学校单考。音乐类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考点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和盐城工学院等6所高校。

  音乐类考生于3月1日—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报到时间为3月9—10日;考试时间为3月11日笔试,12—31日面试(不分初、复试)。美术类考生于3月10日—11日到考生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报到时间为3月23—24日;考试时间为3月25日(不分初、复试)。

  艺术类分为3大批次录取

  往年艺术类专业我省均按照一、二、三志愿的传统院校来填报,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在录取设置上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第1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第2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3批为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第1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2批为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高职(专科)批次:第1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第2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3批为除高职(专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三大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院校志愿填报。(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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