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有意见接待日上能反映 今年3月至12月每月的15日为主任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5:1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亚辉)新的一年里,作为省十届人大代表或我省选举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如果你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继续通过主任接待日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反映。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关于2007年主任接待日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安排意见,从2007年3月起至12月,每月的15日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如遇节假日,上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接待。接待对象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和我省选举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采取预约接待、即席接待等方式。代表要求预约接待的,应在接待日10日前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联系,说明反映的问题,由代表工作部门协调安排。代表可以反映属于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以及对“一府两院”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按照要求,对于代表反映的问题办理结果,有关部门要依照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要求,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跟踪督办。

  接待代表日制度是省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通过接待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在督促解决违法违规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畜产品质量安全、高速公路涵洞积水和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等问题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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