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 不得带狗进入公共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5:1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长笙)“平时逛商场、进公园,经常看见有人带着狗到处跑。这下可好了,总算有人管了。”1月8日,家住鹤壁新区的谷先生高兴地对记者说。

  谷先生说的“有人管”,是指该市刚刚公布的《城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要求,养犬应征得居住所在地居委会的同意,每户居民只允许饲养一只观赏犬,并建立检疫档案。

  按照此《规定》,携犬外出时间为每天20时至次日7时,犬在户外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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