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次以经济奖励刺激旅游升温 旅行社揽客多政府奖励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5:1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可)一年内招徕到郑州过夜游客最多的旅行社,将得到10万元的政府奖励。郑州市政府1月8日公布了《郑州市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旅行社为郑州招揽游客。

  目前全国已有海口、抚顺、威海、汕头等城市实施了类似的奖励措施。郑州市是河南省第一个对旅行社招徕游客进行奖励的城市。

  “游客过夜”成为硬指标

  游客是否过夜,是旅游目的地的一个重要标志。最新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约有56%的游客在郑州过夜,而过夜游客821元的平均花费,是“一日游”游客368元平均花费的一倍多。因此,游客是否在郑州过夜成为对旅行社考核奖励的刚性指标。暂行办法规定,游客必须在郑州过夜,并在郑州市游览两个(含两个)以上景点。

  《办法》称,对招揽游客40000人次以上的国际旅行社和8000人次以上的国内旅行社,每超出1人给予每人每天2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目前郑州200余家国内旅行社中有半数年接待游客量超过8000人次。

  对年度内自联接待到郑过夜游客最多,且接待人数超过50000人次的国际旅行社和10000人次以上的国内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

  旅游产业竞争力需要提升

  近年来到郑州旅游的省外、境外游客比例持续攀升。郑州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这些奖励措施,有望进一步刺激郑州市旅游市场的升温,增强郑州市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006年郑州市旅游总收入达203.5亿元,游客数量2316万人次。根据规划,到2010年,郑州市旅游总收入要超过500亿元。郑州市旅游局有关官员认为,新政策有望扩大国内外客源市场,进一步增加旅游收入。

  不过也有旅游业人士指出,政府直接以经济奖励刺激旅行社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加过夜游客数量,但是要使郑州成为主要的旅游目的地,还需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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