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门自考课程不得使用计算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5:4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李玫)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7门课程不准使用计算器。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根据省自考办通知,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均不能带进考场。

  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包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数据库及其应用、汇编语言程序设计(一)、数学分析续论、初等数论、线性规划、高等数学(一)(B)、高等数学(二)(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线性代数、数学分析(二)(B)、高等代数(一)(B)、常微分方程(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微分几何(B)。除以上17门考试外,其余课程考试时,有计算要求的课程考生可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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