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铃不停换机主不胜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5:40 深圳特区报

  彩铃不停换机主不胜烦

  律师认为,未经机主同意更换铃声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记者阮燕)“彩铃就是手雷,拉动引线的却不是你自己。”借用电影《手机》里严守一的经典评论,市民许先生这样总结手机彩铃对生活造成的困扰。他认为,手机运营商不应该强制为用户设置彩铃音乐。昨天,许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他的手机彩铃经常被运营商变换,今天是一首忧郁的情歌,改天又成了热情奔放的摇滚,让他烦不胜烦。有一次,公司领导给他打电话,还责备他说:“你怎么老换彩铃,做人要稳重。”

  许先生拨打自己的手机后才知道,彩铃被设置成一首流行的网络歌曲,歌词内容与他作为销售经理的身份不符。许先生认为,某种意义上,手机彩铃代表的是机主个人的偏好和品位。运营商变换用户彩铃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它无法预期每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因此,即便是欢喜的彩铃也可能给用户带来麻烦。许先生还为记者举例,元旦期间,他一个朋友的妻子因病去世,朋友正处于悲伤的情绪中,可每次他拨打朋友的手机时,铃声却是欢天喜地的锣鼓声。

  备受“彩铃”困扰的并非许先生一人。“你是在做广告吗?你的铃声太没品位了。”陈小姐告诉记者,圣诞节期间,她不止一次地被朋友问到这个问题。原来,陈小姐的手机彩铃被设置成了“机主祝您百事可乐、万事芬达、七喜临门……”陈小姐自从被人质疑手机彩铃“没品位”后,她不得不花钱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歌作为手机彩铃。“现在,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隔几天拨打自己的手机听听是什么铃声,生怕又被换掉了,简直就是‘彩铃强迫症’。”

  记者了解到,近期手机用户被更换的彩铃是由运营商根据节日气氛,免费为用户设置的。就此,记者咨询了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徐飚。徐律师认为,消费者在与运营商签订入网协议或购买手机卡时,已与运营商之间形成了一个移动通讯的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对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有明确的约定,或是消费者可以合理预期的。对运营商提供的这种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运营商在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消费者手机彩铃违反了合同的明确约定,也超出了消费者的合理预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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