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企业也要讲究“人性”和良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6:00 光明网
姜文兆

  作为自然人的公民要讲道德、要有人性和良知,以便能够遂行起码的自我约束,如此方能保持社会的基本秩序与和谐。作为法人的企业同样要讲“企德”,也应具备“人性”和良知,因为企业是人在办而不是禽兽在办。然而,湖北省石首市的某化工企业集团,却是一家丧失公德,抛弃了良知和人性的企业。他们为一企之利而不管饮水者死活,把未经处理、致病致癌的红色化工污水已向长江直接排放了18年,可谓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就在几个月前,该集团的某品牌染料居然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他们这块金光闪耀的牌子后面,却积淀着缺德无良、私欲膨胀、“谋财害命”的浓厚污浊,记载着一笔终究要偿还的玷污水源,损害百姓健康、致病致死的血泪账。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仅直接以之为饮用水源的人口就超过一亿。而湖北某集团却极其粗暴地糟踏了“母亲河”,肆无忌惮地玷污了“母亲河”,置千百万沿江人民的健康和生死于不顾,将生产化工产品后的污浊废水直接排入长江。某集团企业如此排放污水的确为自己节省了一些钱,但却是以无数人的健康和生命为惨重代价的。孰重孰轻,泾渭分明,无须赘言。为本企业的些微小利,就将长江两岸人民的生命安全视如草芥,该集团负责人的这种企业决策和行为已经人性荡然。哪怕稍具人性和公德,也不会干出这等天诛地谴,人神共愤的坏事。

  一个自然人失去人性和良知将会狗彘不如。因为他可以基于个人私欲,而运用人的高智力去不择手段地为祸他人及社会。而狼和狈等因智力所限,任凭它们怎样折腾也不及一个坏人的危害。一个企业负责者若没了人性和良知将更加狗彘不如,因为他的智力加上企业(集团)的能量所能造成的严重恶果,要远远大于一个自然人的破坏。湖北省某化工集团的污水处理设备完全是个掩人耳目的摆设,从工业性的意义上讲根本就没使用过。而问题的症结在于,集团决策人为了省钱压根就不想处理污水。该企业24小时连续不断地从三口井中抽水用于生产,每天的用水量近2万吨。形成的大量含毒污水全部向长江排放,长江成了该企业的“排污下水道”。损及和剥夺广大群众健康与生命的这个集团,无异于吃人魔鬼。

  某集团企业向长江排放化工污水已近20年之久,却始终无人管理和制止。当地政府和环保管理机构,对此应负的责任不言而喻。就算是该企业的排污是通过两根埋在地下的管道难于察觉,可也有一根排污管道是明晃晃的架设于陆地和江面,数公里之外就可看到。再假设管理部门对那地上的明管也没看到,那么当地群众联名向政府有关部门写信,怎么是仍然石沉大海音讯杳然?难道都被该企业的各种“公关”手段轻易化解掉了?有关部门的渎职失责不作为,等于在白拿纳税人的血汗钱,而当地政府也难辞其咎。与该集团放肆地污染空气水源破坏环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乌龙泉矿石灰生产线的年利润是750万元,但为了所在地的空气净化,武钢毅然关停并爆拆了该生产线(楚天都市报)。同是企业的迥然不同态度和做法,显示出武钢和某化工集团这两个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企德”、良知与思想境界上有天渊之别。

  湖北某化工企业集团必须寻回丢弃了的人性和良知,以长江两岸居民的健康和生命为重,立即停止向长江排放有毒化工污水。别再为一企和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地破坏环境,污染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命水源了。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不要再充当排污大户的保护伞,全力以赴地为保护长江水源履行职责,真正地对生态环境和长江两岸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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