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作伪证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桂琼 通讯员宋爱国、廖芝芝)为了能使抢劫自己的人受到法律制裁,教唆工友作现场目击证人做伪证,陈腾龙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东莞市近三年来首例妨害作证罪的案件,日前由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2006年4月23日,陈腾龙在宝柏新威玩具厂附近被抢走一部手机。5月9日,陈腾龙在宝柏工业区附近发现了抢他手机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将他抓获。而后陈腾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为了能使抢劫自己的人受到法律制裁,陈腾龙向公安机关谎称其工友高某也在现场目击了案发过程。回去后,陈腾龙将整个被抢劫的过程告诉了高某,并教唆其到公安机关作伪证。

  高某出于朋友义气到公安机关做了伪证,但东莞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案件时发现了疑点,建议公安机关对陈腾龙进行了立案侦查。陈腾龙最后承认了是他指使高某作伪证,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高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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