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28起恶意欠薪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7:0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我省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动真格。近日,省清欠办对南京、无锡、苏州、淮安等地区和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等地发生的28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建筑施工企业和25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要求全省各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被通报的恶性事件责任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和责任人联网限制市场准入,并可采取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的措施。

  2006年以来,少数建筑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了群体性讨薪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如承建南京玛斯兰德别墅工程的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建设单位发生工程结算纠纷而拖欠民工工资,2006年元月22日,近100名民工拦堵开发区主干道将军路。

  层层转包,“包工头”挂靠承包工程,违法、非法用工问题,也引发了一些欠薪事件。2004年11月,中建保华公司承建南京河西万达中学工程,将劳务工程分包给盱眙振淮劳务公司。挂靠盱眙振淮劳务公司的曹某又将劳务工程肢解转包给11个包工头。因工程质量纠纷,2005年11个包工头纷纷退场,并多次投诉中建保华公司拖欠劳务款和民工工资。今年元月10日和13日,100多名民工两次封堵市建委大门。

  省清欠办要求,将34家建筑施工企业以及25名责任人在网上、媒体上曝光,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期公开发布。各级清欠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将被通报的企业和责任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未经解禁不得允许参与省内工程投标。(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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